Author Archive for Scott Karp
大公司可以博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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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人上有一篇关于鼓励参加DAVOS世界经济论坛(今年的主题是“转换的能源等式”)的CEO博客的有趣文章。 这就等于鼓励CEO在舞会上跳摇摆舞一样(google的Sergei, Larry正打算这么干。)
不过,回过头来,公司老板博客合适吗?Seth Godin, “小处即是大处“以及“做市场的都是骗子:在低信用世界里讲述可信故事的能力”等商业书籍的作者,对此表示怀疑。他说,博客基于正直,坚定,间接,适时还有辩论,然后他反问:这听起来像CEO吗?”
尤其是正直,将会对通过Sarbanes-Oxley.法案之后的老板造成巨大的打击。
更重要的是,如果CEO或者高层在博客上发布了一些“自然”的事情,只要不为反SEC规定,他们就没有牢狱之灾的危险和来自Sarbanes-Oxley的威胁。。
CEO博客起源于小型企业,对于网络部分,这就如同有一个AJAX-laden主页或者一个有拼写错误的域名一样重要。对于外界,CEO博客代表一切,因为公司主要就是CEO和其他核心成员。公司还不能独当一面。虽然有股东,不过他们都写博客,所以他们也都是为了自身利益。更重要的,
某种程度上,一个企业CEO和世界500强CEO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他们的责任 – 这些都体现在博客里。
关于公关的缓慢进化,Stowe Boyd 说:
关键是一些原先处在观众席的人现在开始博客了,公司中的个人如果想干,他们也可以参与:以个人身份。公司不博客,人博客。
博客,绝对正确,但是企业博客需要寻求“个人“和企业代理人之前的平衡。最起码,真诚,主动,热情(天哪,我开始痛恨这个词了)这些博客元素都不可行。公司绝对不会让客服说出心里话,让顾客高兴就好了。这样会带来更多顾客,但是也可能会带来麻烦,甚至吃官司。
这些都在控制之下。个人可以博客,因为他们控制自己的身份(不管好坏)。小型公司可以博客,因为它们对于管理很灵活 – 他们没有太严格的管理。 但是大型,公共公司呢?它们的控制是“内部控制”, Sarbanes-Oxley,监管,规则,当这么多层管理的时候,你怎么“热情”的博客?
经济学人引用了最“热情”的CEO博客,Sun公司总裁Jonathan Schwartz,不过看起来仍然十分蹩脚:
Jonathan Schwartz, Sun公司总裁,大概是最有热情的博客老板。尽管他的网上杂文非常零星,他还是保持对于法律风险的高度敏感,看看1月22号他的文章“Sun/Intel关系”,里面说:“今晨我们和Intel将会有一项联合声明,但是在新闻发布会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们”,谢谢你的坦率,Jonathan.
我不是说大公司不能从更透明,更好的客户关系管理,还有更少的品牌讨论中收益。我只是不认为原始的博客交流环境可以直接运用到大型公司的氛围中。大公司可以从博客得到灵感并朝这个方向努力,但是在一个后安龙时代,我不希望我投资的公司的CEO信奉“又松又快”。
Scott Karp“热情”的在Publishing 2.0.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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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看,是因为你写的太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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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方法都可以形容这个标题 - 感觉良好,抓人,不找人喜欢,引人犯罪,吸引眼球 我故意的,为了说明一件事。 关于内容的回复在飞速进行。 Youtube可以和电视台发布视频速度差不多。 Digg周期性地服务器瘫痪因为太多浏览量。 Adsense让人们把浏览量和金钱第一次连系起来。
不可避免的,当媒体公司越来越难贩卖内容“套餐”时,现在应该按照流量付给内容制作者费用了。Steve Rubel强调了ZDNET的表现-费用系统:
这个系统引发一些有趣的问题。 比如,博客会不会从此倾向于写能够有更多点击的内容多过写那些基于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新闻价值和点击息息相关,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一些成功的融合网站,比如DIGG,骇人听闻的谣言有时候更流行。
基本上,没什么新鲜的。 “发黄的记者学”已经一个世纪了,广播电视的“周头条”也几十年了。 如同Dan Gillmor指出的,超市小报一直靠耸人听闻来骗钱。
但是经济和内容的关系从未如此深入。 如同Nick Carr预言的:
所有的业主和工人都为经济动机工作,同理,记者和出版商也为了赚钱而写作和出版。
如此一来,主流媒体记者和独立博客就都变成追名逐利的苍蝇了? 为了流量出卖灵魂?
不过有一点,如果我成天这么些标题,读者很快就烦了。 哗众取宠的内容可以被操纵,但是人们不喜欢被操纵。 耍我一次。。等等。可能哗众取宠可以获得短期流量,但是绝对不是长久之计-除非你就在小报业。
尽管有点谨慎,估计这个表现-报酬系统的记者们将会测试读者的承受极限。 这未必是坏事。 个体内容创作者从来没有过这么多权力,现在这股新势力不可抑制的要进行改革。
所以,钟摆还是要摇回来的。 质量和标准不是旧媒体经济的遗产。 好东西未必有很大流量,但是久而久之,还是会强过骇人听闻的内容。
当学院派记者必须跟随流量时,个人博客还有可能坚守质量和标准的防线。 这不是说新闻组织的记者将会远离大众-只是他们将会面对个人博客每次写博客时遇到的诱惑。
在原生内容经济面前曝光是个平衡效应-所有出版的,不管是来自博客还是大型媒体,都是“裸露在市场下”,如同Nick所说。
读我,点我,连我-求你了!
Scott Karp 在Publishing 2.0.为偶尔上脸头条写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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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你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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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Jobs 可不管别人怎么想. Google也一样. Craigslist更如此. 关于“社交,” “分享,” 和“交际圈,” 近几年中最大的成功者们大多由一个单一的视角所驱使, 而不是“集体智慧.” 象 Nick Carr 指出:
Jobs, 事实上, 已完全与今天的网路2.0的精神–也就是大型的平台,敞开的系统,平等主义,和用户制造的信息–脱节了。就像iPod, iPhone 是一个由Steve国王统治的小堡垒,像一个锤子一样自足. 它是为一个精英准备的舞台,我们剩下这些人可以自由的购买500块一张的门票进入,但我们必须在节目进行中待在自己座位上。用户制造的信息? 哈! 你连那该死的电池都不能换. 在Jobs的世界里, 用户就是用户, 创造者永远是创造者, 这两者永远没有交集。
当然,这也就是为什么iPhone, 就像iPod一样, 是如此精致的装置.
Apple作产品试验吗? Google作可用性实验吗? 这些公司根据用户回馈不断提高他们的产品吗? 当然. 但最终的产品表达的是一个人或几个人对事物应如何工作的理解。我并不是说他们拒绝倾听 — 我是说多方倾听然后达成你自己的结论。
在Web 2.0会议中, John Battelle问Jim Buckmaster, Craigslist的CEO, 问什么他们不发文字广告来赚大笔的钞票. Jim回答说:
没有用户要求文字广告,所以我们不考虑。如果用户要求,我们会听从。
但他不能简短的表达他的回答: 因为我们不想要广告在我们的网站上。等我们准备好了时自然会有广告,所以不要再提了。
这里面有一个经验值得博客者和写作者借鉴。想想这些成功的博客—他们不靠舆论博客,他们不需要取悦任何人—事实上,他们常常招惹到别人。他们按照自己所见的来描述这世界。他们有时会犯错,他们中最好的也会道歉或改正。但是然后他们又接着去写他们所见的这世界。
我最成功的博客文章是那些忠于我的信仰的 — 我回头看其中很多文章时都会想,多么白痴,我大错特错。但这没关系。我写下了我当时所见—而且我倾听了那些回馈。他们常常改变了我的想法,但我从未为取悦谁而写文章。
昨天,我写了一篇关于Apple的Iphone, 宣布它是最好的创新. 我在发表前曾犹豫 — 如果别人认为它很糟糕怎么办? 而肯定的是, 今天博客空间就充满了讨论, 都是关于iPhone的缺点. 但我还是发表了. 我不靠反映别人的观点来为我的读者们创造价值。
很有可能会有人不喜欢这篇文章。我也保留未来完全改变我想法的权利。
但现在我真的这么想。
Scott Karp在 Publishing […]
关于留言的庞大争论-谁在乎你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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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客留言的争论如同博客的历史一样长-当Zoli Erdos宣布google博客因为没有留言功能所以不是博客的时候,争论烽烟再起。Mike Arrington通过对于博客是不是需要留言功能的调查让整个争论火上浇油。 最新统计:
没有读者留言,博客还是博客吗?
不必须,但是留言绝对让博客内容更加丰富。1223票-40%
博客不一定非要有留言。1009票-33%
没有留言就不是博客。791票-26%
总票数: 3023
帖子本身收到150个留言。 我本来不想趟这滩浑水,但是当我看到Joel Stain在洛山矶时报的专栏,对于读者反馈的老练反驳:
这些就是我那网络恐惧症的编辑们不能明白的: 我不想和你对话,我想对你训话。 专栏不是我试图和你对话的地方。 我有太多人可以对话了。 我也不听他们的话。 电话里的噪音,妈妈,那是我在打字。
有些报纸甚至把记者的电话登在文章结尾。 充分榨干员工时间。 干吗不直接让他们在老人中心注册一下,然后带着折叠桌去征求抱怨呢?
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 Philip Roth必须要在他的书后附上Email地址吗? Tom Hanks必须在他的电影结尾处写出自己的Email地址吗? 你的饭店侍应生必须把她的Email地址写在门板上吗? 你现在知道这有多烂了吧?
已经烂了好久了。 我前仰后合,我必须说这相当引人深思。 基本上我是一个留言的坚定支持者-我最好的一些博客经历让我深深卷入关于留言的辩论中。 第二天我发了个帖子关于虚假团队对话的咆哮,而且我提到了火车宣言-出乎意料,两位作者,David Weinberger 和 Rick Levine跳出来并且发表了一些极有想法的回复。 不仅仅是他们,这个帖子引发不少有想法的留言,加起来比我的帖子有意思多了。 我很多次的发现留言部分比帖子本身要更有价值。
但是那种老式单向出版物呢? 已经是“旧媒体“的墓碑抑或是还有它的一席之地呢? Seth Godin的博客是无留言博客的成功试金石――如果Seth所说:
我想留言非常棒,而且留言是吸引博客群的关键所在。 但是我是例外。 首先,我觉得我非得去指出每一个瑕疵,或者回答每一个异议。 第二,想想就够烦了,更别说真干了。 最后,对你们来说最重要的,这会永久改变我的写作方式。 我会从为每一个人写作变成为留言者写作。
此时此刻,我反对Seth的看法,但是我也认为Joel Stein做了个很有意思的声明:
不是每件事情都需要互动。 有些作品孑然独立,无需解释和辩白,自有其威力。
我想这完全取决于你的目标了。 我博客的时候,我是典型的投石问路。 我经常故意显得激进,因为我从反对的声音中收益良多-当然有人说我吸引眼球,不过为了被关注而被关注绝对不是我的目的。 博客可以是一个巨大的回音壁——“大声的思考“,就像John Battelle所说的。 我大多数的博客都不是形式完整,修辞美好的思想表达,不过是一堆半成品罢了。 对我而言,博客是一个学习过程,留言是这个过程的关键。
不过这绝对不是出版的有效方式。 有些人仅仅想出版他们的想法,仅此而已。 的确,留言是个巨大责任。 当我没空回复留言时,我深感内疚。
另一个留言的问题就是它们不是同步的-所有用QQ的人都知道这多么的没效率。 最近,留言者仅仅是大声吹牛,而不是理性对话-更惨的,仅仅是互相谩骂然后无视。 不过当它有用的时候,这个争论是极为值得的。
现在,你知道接下来是什么。 你怎么想? 单向博客或者出版物还有活路吗? 有什么办法让留言更有效吗?
Scott Karp博客并且在Publishing […]
内容经济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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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破坏内容行业,Google可要比MySpace, YouTube, 和Facebook早得多。早在2003年上半年Google 就收购了 Blogger 以加速“用户产生内容”的成长,也就是传说中的个人使用免费简便的出版软件在网路上出版内容 (至于“blog”这个词,因其被广泛采用我也很遗憾的要用到它)。但是网路内容如此爆发性的增长要如何才能使Google获利?为什么要拥有这样一个平台?答案在AdSense 启动后不久便浮出水面,这支强大的新式出版者军团用AdSense将他们的内容铸成货币,也将Google放在了网路内容经济爆发的中心。
Google的手法在当时,甚至今日看来,都不免激进。Google 没有自己控制Blogger网站的广告空间来获利,而是将获利工具交到用户手中,允许他们不仅分享利润,而且使利润最大化。当然,其中Google 有自己的优势,它利用旗下已经极其成功的AdWords项目把广告客户成百上千的投入到AdSense中。Google的手法现今仍然显得激进是因为这是任何一个其它的成功的平台都没有尝试过的 — MySpace, YouTube, 和 Facebook 仍然控制着他们网站上的广告空间(当然在Google 购得YouTube之后,这种情况可能改变)。
这种不同的手法引发了许多关于对用户产生内容的“剥削”的争论。Nick Carr 在最近的发表中说:
换句话说,最重要的不是内容而是内容的经济价值。MySpace, Facebook和其它许多公司已发现他们可以出让生产工具而仍保留对最后产品的所有权。网路2.0的几个基本经济特点之一就是将生产力分配给许多而将其经济回报集中给少数。这是个佃农耕种式的系统,但佃农们通常很快乐,因为他们的兴趣在于自我表现或社交,不是赚钱。此外,他们每人的个体贡献的经济价值是微不足道的。
Mike Masnick 在TechDirt 辩论到:
真正的情况是人们意识到不是所有事都需要有金钱的回报(这并不是个新概念)。并不是说用户们被剥削了,被哄骗着放弃了他们的价值来交换注意力。他们做出了这种决定并且了解其中的好处。注意力对于他们就是好处,是报酬 — 不是剥削。这跟一些人声称的Google组织引导人们到一些网站并从中赚钱就是对网站的剥削一样,是同一种错误。同上,这只是Google给那些网站提供好处的一个例子 (人流量,或者你非要说的话,注意力)。
这其中所缺少的元素是,不像大多数Google 搜索流量的受益人或者是使用AdSense的博客作者们,MySpace用户,举个例子,没有办法把他们得到的注意力转化为现金 — 而且很可能不在乎他们那一份注意力所相当的较少的一点钱。但是,我认为Mike所说的用户们“做出了这种决定并且了解其中的好处”是大错特错。用户产生内容的经济中的绝大部分参与者完全不知道他们正在参与。此外,对大部分人来说这种无知是福气。Nick说的很对,“佃农们通常很快乐,因为他们的兴趣在于自我表现或社交,不是赚钱”。但是这里还没有一个适当的系统来保证每一个想要参与这个金钱经济的人能够有此选择并且清楚的知道他的选择。
这个问题已出现在社会媒体层面,例如Revver(关于它的广告收入分配)对YouTube,Netscape(关于它的付费浏览器)对Digg。尽管我相信这其中仍有道德的是与非,这是非已如Nick所见--个人贡献的价值微不足道――而被混淆。虽然如此,我认为Mike指出了问题的重点――选择权。我猜YouTube平台的许多用户不知道他们可以选择使用Revver并且得到广告利润的分成(尽管Revver管理层的不稳定也许可以间接说明这里现在还没什么钱可赚)。这其中大部分的人也许更倾向于保持YouTube的社会回报――或者他们已经将这成就“产业化”,建立起了他们录像制片人的声誉。但是YouTube从未明确的对它的用户说过,“嗨,谢谢你们对我们广告利润目标的贡献和支持――如果你也想入伙,很不幸我们现在不分红。但是,希望你继续享用这免费服务。”同样,这情况也许在Google掌权后会有所变化。
现实是,诸如MySpace一类的服务的经济学同免费电子邮件的经济学相差无几――用户得到免费服务,服务业主得到广告机会。
对我而言,问题的重点是长远来看,用户产生内容的爆发性增长将怎样影响媒体注意力这块有限的馅饼的分配。如果媒体消费者开始注意用户产生内容(就像公开平台的用户“免费”创作的内容)多过注意“专业”内容(就像好莱坞一般创作费高昂的内容),那么允许用户选择经济分红这个问题将来到,因为每个用户的贡献所相对的货币价值将随时间增长。
全世界的用户创作者们,团结并掌权吧。
Scott Karp是Publishing 2.0 博客的发布者,此博客涵盖媒体和科技内容。
Digg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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